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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会现中广网广州9月27日消息(记者陈菲 邓文华) 经广东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批准,《广州市旅游条例》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。该条例中规定,旅游者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有权向旅行社索偿,以及旅游者不得强迫导游人员陪酒、陪唱等内容,引起业界的关注。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今天(27日)召开新闻发布会,介绍条例的有关情况。
据介绍,该条例主要明确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旅游促进职责,其中对政府和旅游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旅游规划编制、旅游自由保护、旅游信息发布、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、旅游投诉处理等方面的职责作了强调。在此基础上构成了一政府为主导、以规划为自愿整合平台、以保护和开发为基础的可持续发展的旅游业发展促进机制。
广州市旅游局副局长马相承回答记者问题
条例特别强调,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,包括统一规划、设置旅游交通标识、历史文化标牌等;重视旅游信息化建设。对于近年来出现的旅游新类型,如商务会展游、工业游、自驾游、乡村游等,条例明确,政府及时制定相关的旅游服务技术规范,指定并监督相关旅游经营者规范服务行为、提高服务质量。
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力介绍,根据条例,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旅游者投诉后,属于部门处理的,应当在四十五日内将处理结果答复投诉者,对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,应当七日内转交有关部门处理,并告知投诉者。”
据了解,该条例还规定了旅游者以及旅行社、导游、旅游饭店、景区景点等旅游经营者、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。旅游者在旅行社安排的旅游商店购买假冒伪劣商品的,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赔偿,旅行社赔偿后,可以向旅游商店追偿。
条例还规定,旅游者在接受导游服务时,不得强迫导游人员陪酒、陪唱、不得以猥琐言行骚扰导游人员,导游人员的人格尊严应到受到尊重。
据广州市副市长曹鉴燎介绍,近年来,广州正积极打造“吃在广州”的旅游牌匾,擦亮“千年商都”的品牌。广州有丰富的旅游资源、历史沉淀,打造旅游产业的物质基础厚实,目前正筹划建设国际七星及酒店和亚洲最高的电视塔,以增强旅游吸引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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